安徽省202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》(国办函〔2024〕71号)和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徽省202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》(皖政办秘〔2025〕7号)要求,我省开展了安徽省202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,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。现将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标准时点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:
一、全省人口[1]
全省常住人口[2]6089万人,其中男性人口3106万人,占51.01%;女性人口2983万人,占48.99%。总人口性别比(以女性为100,男性对女性的比例)为104.12。
二、家庭户人口[3]
全省共有家庭户2215万户,家庭户人口为5642万人。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2.55人。
三、城乡人口[4]
全省常住人口中,居住在城镇的人口3862万人,占总人口的63.43%;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227万人,占总人口的36.57%。
四、年龄构成[5]
全省常住人口中,0—14岁人口976万人,占16.03%;15—59岁人口3708万人,占60.90%;60岁及以上人口1405万人,占23.07%,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953万人,占15.65%。
注释:
[1]本公报数据均为根据调查数据推算的2025年11月1日零时数据。全省样本量为56.2万人,占全省常住人口的0.92%。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,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。
[2]常住人口包括: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;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;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。不包括居住在安徽省的现役军人、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。
[3]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、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。
[4]城乡人口是指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、乡村地域上的人口,城镇、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《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》划分的。
[5]0—15岁人口为1055万人,16—59岁人口为3629万人。

